61. 下列何者非屬洗錢防制法第2 條之「洗錢行為」? (A)隱匿特定犯罪所得或掩飾其來源 (B)妨礙或危害國家對於特定犯罪所得之調查、發現、保全、沒收或追徵 (C)持有自己之特定犯罪所得 (D)使用自己之特定犯罪所得與他人進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