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關於「公民不服從」(CivilDisobedience)的說法何者有誤? ..-阿摩線上測驗
1F 無敵教師(應屆上岸) 高二上 (2016/04/20)
公民不服從(也稱政治不服從;英語:Civil disobedience),為在憲政體制下處於少數地位的公民表達異議的一種方式,是一種反對權的政治權利。 公民的「反對權」就是指「公民不服從」,雖有可能涉及違法的行為,卻是出於「社會良知及正義」的公共利益之關注而不得已所選擇的一種手段,是少數人基於對法律忠誠的一種喚起多數人認同的非常手段。 基於公民的道德、良知所從事的「公民不服從」,這是不同於一般的「暴民反抗」及「暴動」。「公民不服從」參與者的訴求,是否符合「社會良知及正義」的公共利益是須要訴諸社會多數人的認同所進行的一種抗爭行為。 起源: 美國哲學家亨利·戴維·梭羅於1849年在短文《論公民的不服從》中敘述1846年,他為了抗議...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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