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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8 因下列事件而提起之訴訟,何者應由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審理?
(A)因欠稅達一百萬元而被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出境
(B)因食品標示不實而被衛生主管機關裁處罰鍰五十萬元
(C) 旅行業因記點滿四次而被交通部停止從事業務一個月
(D)駕駛人因超速被監理站裁處罰鍰並接受道路安全講習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困難
最佳解!
痛苦會過去,美會留下。 高一上 (2014/08/11)
A B 皆超過40萬 (40萬以下才可)C 因為遭受「停業一個月」屬於重大損害 若只是輕微的記點 就是由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附上法條行政訴訟法第 229 條        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事件,以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下列各款行政訴訟事件,除本法別有規定外,適用本章所定之簡易程序:一、關於稅捐課徵事件涉訟,所核課之稅額在新臺幣四十萬元以下者。二、因不服行政機關所為新臺幣四十萬元以下罰鍰處分而涉訟者。三、其他關於公法上財產關係之訴訟,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四十萬元.....看完整詳解
11F
193 Joy 大二下 (2018/08/29)

請問樓上  怎麼知道停業一個月不服是 高等行政法院?
是因為訴訟第一審嗎?

12F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 研一下 (2018/08/30)

回樓上11F停業一個月屬行政訴訟法第 229 條的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事件中→其他相類之輕微處分,僅適用通常訴訟程序,故其訴訟第一審高等行政法院,而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13F
小於 大二上 (2023/11/04)
111年已修法,AB選項都是五十萬元以下

8 因下列事件而提起之訴訟,何者應由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審理? (A)因欠..-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