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依姓名條例規定申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以下何者不符合規定? (A)原住民..-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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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Wulala Lin 國三下 (2014/10/23)
姓名條例
第 一 條 1中華民國國民之本名,以一個為限,並以戶籍登記之姓名為本名。 3其已依漢人姓名登記者,得申請回復其傳統姓名; 4回復傳統姓名者,得申請回復原有漢人姓名。但以一次為限。
使用姓名之習慣; 6外國人、無國籍人申請歸化我國國籍者,其中文姓氏,亦同。 查看完整內容 |
3F Grace Huang 大一上 (2018/11/07)
名 稱:姓名條例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5 月 20 日 第 4 條 臺灣原住民及其他少數民族之傳統姓名或漢人姓名,均得(B)以傳統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不受第一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C)外國人、(D)無國籍人於歸化我國取用中文姓名時,得以原有外文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不受第一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