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法 第 63 條
初領或全面換領戶口名簿,由戶長親自或以書面委託他人向戶籍地戶政事 務所為之。
補領或換領戶口名簿,由戶長親自或以書面委託他人,向任一戶政事務所 為之。
25 有關補領戶口名簿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戶長書面委託之他人,只能..-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