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及村(里)長辭職、去職或死亡者,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補選。但所遺任期不足二年者,不再補選,由代理人代理至該屆任期屆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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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下列有關地方首長補選的敘述,何者錯誤? (A)直轄市長辭職、去職或死亡..-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