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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 軍器、凶器及其他危險物,為預防危害之必要得予以扣留,扣留期間至長為多久?
(A)十日
(B)二十日
(C)三十日
(D)六十日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陳昱瑜 大一下 (2014/08/07)
行政執行法38:        軍器、凶器及其他危險物,為預防危害之必要,得扣留之。   扣留之物,除依法應沒收、沒入、毀棄或應變價發還者外,其扣留期間不得逾三十日。但.....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 軍器、凶器及其他危險物,為預防危害之必要得予以扣留,扣留期間至長為多久?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