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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18 土地法規定繼承登記應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多久期限內申請之,逾期申請將被處以罰 鍰?
(A)1個月
(B)3個月
(C)6個月
(D)1年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1F
陳小逸 高一上 (2014/08/24)
土地 權利變更 登記,應由權利人及義務人會同聲請之。其無義務人者,由權利人聲請之,其係繼承登記者,得由任何繼承人為全體繼承人聲請之。但其聲請,不影響他繼承人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之權利。 
前項聲請,應於土地 權利變更 後一個月內為之。其係繼承登記者,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為之。聲請逾期者,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二十倍。

18 土地法規定繼承登記應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多久期限內申請之,逾期申請將被處以罰..-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