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得分割之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共有人不能自行協議分割者,任何共有人得申請該管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調處,不服調處者,應於接到調處通知後十五日內向司法機關訴請處理,屆期不起訴者,依原調處結果辦理之。
41甲、乙、丙三人共有土地一筆,持分各三分之一。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