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某甲為成年人,駕駛自用小客車不慎將在路旁行走之某乙撞傷倒地,某甲下車察看後,..-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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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別柏賢(被開販售請告知) 高三下 (2018/04/14)
刑法§284: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185-4: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先造成過失傷害再逃逸,為兩種行為之分別犯罪,因此為數行為犯罪之判決,實質競合。 實質競合是指同一行為人,出於數犯意,為數行為構成數個犯罪, 此數犯罪又均能在同一訴訟程序中接受裁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