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下列關於新臺幣結匯申報之敘述,何者錯誤?
(A)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書之匯款金額若因填寫錯誤而須更改,申報義務人應於更改處加蓋印章或由
其本人簽字
(B)申報義務人於辦理新臺幣結匯申報後,得於一定條件下要求更正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書內容
(C)申報義務人如無法親自辦理新臺幣結匯申報,可委託其他個人代辦結匯申報事宜,惟仍應以委託
人之名義辦理申報
(D)申報義務人非故意申報不實,經舉證並檢具律師、會計師或銀行業出具無故意申報不實意見書者
,可經由銀行業向中央銀行申請更正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書內容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根據管理外匯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申報義務人...
未解鎖
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第 8 條公司或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