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規定,主管機關實施那三件事前,應經立法院決議?
(A)直接通商,直接通航及直接通水
(B)直接通商,直接通航及直接通郵
(C)直接通商,直接通航及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工作
(D)直接通商,直接通郵及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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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 B(54), C(83), D(6), E(0) #400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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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91407
臺灣地區與人民關係條例第95條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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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6033
主管機關於實施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直接通商、通航及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工作前,應經立法院決議;立法院如於會期內一個月未為決議,視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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