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6年 - 106 高雄銀行 新進人員甄試 5職等-一般業務人員:(1)貨幣銀行學、(2)會計學、(3)銀行法、票據法#63595
年份:106年
科目:銀行◆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
62.某甲為虛應其就讀國一女兒買房之要求,簽具一張 100 萬元支票予其收執,孰知其女兒即於該票據背面簽名,併交
付某一建商做為購房訂金;基上,就該票據效力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女兒簽名,並不影響某甲之簽名,建商仍可依票據關係向某甲主張
(B)某甲非基於真意而發票,且女兒為限制行為人,故票據無效
(C)女兒為限制行為人,其簽名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導致票據無效
(D)女兒為限制行為人,其簽名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建商僅得向某甲的女兒主張票據權利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基於票據行為獨立性,票據法第8條定有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