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最新版)政府採購法之總則、招標及決標(114/08/18)是非題 601-650#130329
年份:114年
科目: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622 機關得視個別採購之特性,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一定家數內之廠商共同投標。共同投標之廠商於得標後應共同具名簽約,就其承攬工程或提供財物、勞務之部分,分別負瑕疵擔保責任。(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