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代理權人以代理人之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非經本人承認,對於本人,不生效力。
前項情形,法律行為之相對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本人確答是否承認,如本人逾期未為確答者,視為拒絕承認。
無代理權人,以他人之代理人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對於善意之相對人,負損害賠償之責。
3 甲授權乙代為賣屋,約定賣價不得低於 500 萬元,丙有興趣但認為價錢太高,乙..-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