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A 男與 B 女為夫妻,收養 10 歲的甲 1 年後,雙方想要合意終止收養..-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createchiang 國二下 (2014/08/01)
第1080條(收養之終止~合意終止) 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關係,得由雙方合意終止之。 前項終止,應以書面為之。養子女為未成年人者,並應向法院聲請認可。 法院依前項規定為認可時,應依養子女最佳利益為之。 養子女為未成年人者,終止收養自法院認可裁定確定時發生效力。 養子女未滿七歲者,其終止收養關係之意思表示,由收養終止後為其法定代理人之人為.....看完整詳解 |
2F 祝念祖 大三上 (2016/02/16)
民法 第1080條 Ⅰ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關係,【得由雙方合意終止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