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與就學輔導委員會以綜合服務及團隊方式辦理鑑輔相關事項。其所..-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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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努力成為更好的人 研一上 (2017/05/12)
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組織及運作辦法(101.05.31) 第 四 條 本會任務如下: 一、 辦理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重新安置、輔導等相關事項。 二、 審議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重新安置、輔導之年度工作計畫等相關事項。 三、 提供建構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與輔導工作資源配置之專業諮詢。 第 五 條 前條第三款所定資源配置之專業諮詢,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 規劃適當之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班及其他教育安置場所。 二、 提供特殊教育學生相關支援服務。 三、 建置心理評量人員。 四、 推動無障礙校園環境設施。 五、 發展鑑定及評量工具。 六、 辦理鑑定及就學輔導專業知能研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