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某甲為國三學生,申請延長修業年限,但他在國小已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延長二..-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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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阿摩 我終於上岸了 大一下 (2012/11/24)
名 稱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修正日期民國 101 年 06 月 11 日 第 2 條 本法第十二條第二項所稱降低或提高入學年齡,指提早或暫緩入國民小學 就讀之年齡。 第十二條第二項所稱縮短或延長修業年限,指縮短專長學科(學習領域) 學習年限或各教育階段修業年限,或延長各教育階段修業年限。 第 7 條 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得依其身心發展狀況、學習需.....看完整詳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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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s920319 高二下 (2014/07/07)
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103.4.14) 前條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其最高延長期間規定如下: 一、國民中小學:二年。 二、高級中等學校:四年。(103.4.14修正,103.8.1施行) 三、專科學校五年制:四年。 四、專科學校二年制:二年。 五、大學: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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