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關於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下列敘述何者與民事訴訟法規定不符? (A)核定訴..-阿摩線上測驗
3F TINY 大二下 (2018/07/30)
(A)第77條之1規定 核定訴訟標的之價額,以起訴時之交易價額。 (B)第77條之9規定 因租賃權涉訟,其租賃訂有期間者,以權利存續期間之租金總額為準;其租金總額超過租賃物之價額者,以租賃物之價額為準;未定期間者,動產以兩個月租金之總額為準,不動產以二期租金之總額為準。 (簡而言之,訂有期間→先租金總額,租金總額若比租賃物高了,就選租賃物。「選價格低的」) (C)第77條之6規定 因債權之擔保涉訟,以所擔保之債權額為準;如供擔保之物其價額少於債權額時,以該物之價額為準。(簡而言之債權額優先→債權額過高才輪到該物之價額。一樣是「選價格低的」)→→→→並非C選項所言選價額高者,所以C錯。 (D)第77條之11規定 分割共有物涉訟,以原告因分割所受利益之價額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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