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
1. 民法第1★ ★★,★★★★★★★...
不用背,只要判斷該「習慣」是否已被法律規定即可(民法§1順序:法律→習慣→法理)A 光復前的習慣,但因為現在§25規定法人設立要合乎法律要件,所以不具備法律要件者就不能用習慣成立法律關係C 優先承買權不包含近鄰(思考邏輯:賣給近鄰欠缺共有法規上對於優先承買權是在保護其他共有人對於共有物的情感)D 法律禁止了參30 年渝上字第 131 號要旨:「賣產應先問親房之習慣,有背於公共秩序,不能認為有法之效力。」
11 下列何種習慣,具有法源效力? (A)祭祀公業不問是否具備法人要件,均得視..-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