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限制役男出境,依司法院大法官之解釋,係對下列何種自由所為之限制? (A..-阿摩線上測驗
1F 林可魯 國三上 (2020/01/16)
釋字第 443 號(以役男出境處理辦法限制役男出境違憲?) 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有任意移居或旅行各地之權利。若欲對人民之自由權利加以限制,必須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所定必要之程度,並以法律定之或經立法機關明確授權由行政機關以命令訂定。限制役男出境係對人民居住遷徙自由之重大限制,兵役法及兵役法施行法均未設規定,亦未明確授權以命令定之。行政院發布之徵兵規則,委由內政部訂定役男出境處理辦法,欠缺法律授權之依據,該辦法第八條規定限制事由,與前開憲法意旨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日起至遲於屆滿六個月時,失其效力。 憲法§ 10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釋字第 443 號(以役男出境處理辦法限制役男...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