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5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共用通行交岔路 口,紅燈右轉者,處新臺幣600~1,800元罰鍰。
(A)O
(B)X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13), B(137), C(0), D(0), E(0) #2212327

詳解 (共 1 筆)

#4487925
第 53-1 條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共用通行交岔路口
闖紅燈者,處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
前項紅燈右轉行為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