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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檢◆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3.雇主爲維護國家安全或商業機密之必要而保留危害物質成分之名稱、含量或製造商、供應商名稱, 應檢附必要書面文件,經由地方主管機關轉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A)O
(B)X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困難
1F
Lin Guang Jie 大三上 (2015/05/10)
雇主為維護國家安全或商業機密之必要而保留危害物質成分之名稱、含量 或製造商、供應商名稱,應檢附下列書面文件,經由勞動檢查機構轉報中 央主管機關核定
2F
恐虐狂戰士 大三上 (2020/12/11)

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規則 第 18 條

主為維護國家安全或商業機密之必要而保留危害物質成分之名稱

已廢止

.
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 29

前條之新化學物質,登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且須保留化學物質名稱者, 得於列入公告清單前三個月六個月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資訊保護:
一、要求保護之化學物質屬於登記人之商業機密
 二、登記人已採取行動,並將持續維持化學物質之保密性。
三、物質名稱除登記人同意外,尚未被第三者以合理且合法之管道取得。 前項申請經核准者,有效期間為年,登記人得於有效期間屆滿前三個月 申請展延一次。

33.雇主爲維護國家安全或商業機密之必要而保留危害物質成分之名稱、含量或製造商、..-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