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且擁有VIP』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證照◆股務作業實務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 依證券交易法第 25 條第 4 項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其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股超過百分 之十之股東,其所持有該公司股票有設定質權者,應如何處理?
(A)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應於每月一日前,將前一個月持股設質 情形通知公司,公司應於每月五日前彙總向主管機關辦理申報並公告
(B)公司負有監督其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一旦有出質情事,公司應 即向主管機關申報並公告
(C)出質人應即通知公司,公司應於其質權設定後五日內,將其出質情形,向主管機關申報並公告 之
(D)公司應監督並督促其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不得將其持有之股票 出質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10
 【站僕】摩檸Morning:有沒有達人來解釋一下?
倒數 4天 ,已有 0 則答案


5. 依證券交易法第 25 條第 4 項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其董事、監察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