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8保險業銷售之投資型保險商品,其連結投資標的若屬以外幣計價之衍生性商品者,..-阿摩線上測驗
2F ooolina 大二上 (2017/09/08)
財政部令示投資型保險商品連結投資標的之限制規定(台財保字第0930750670號) 保險業銷售之投資型保險商品,其連結投資標的若屬以外幣計價之衍生性商品者,該標的內容不得涉及下列範圍: 一、本國及大陸地區於任何交易所掛牌之股價指數、個別股價或存託憑證。 二、本國企業赴海外發行之公司債、本國上市(櫃)公司於海外發行之有價證券、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海外發行之受益憑證,及大陸地區政府、企業或機構在大陸證券市場或香港證券市場發行及交易之有價證券。 三、於任何期貨交易所交易之臺灣股價指數期貨暨期貨選擇權契約或大陸地區股價指數期貨契約。 四、大陸地區債券及貨幣市場利率指標。 五、新臺幣或人民幣匯率指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