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依據「教育基本法」之規定,「執行全國性教育事務,並協調或協助各地方教育之發展」是何者之教育權限?
(A)中央政府
(B)縣(市)政府
(C)教育局
(D)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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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85), B(19), C(41), D(1), E(0) #466940

詳解 (共 1 筆)

#1550010

教基法第9條

中央政府之教育權限如下︰

一、教育制度之規劃設計。
二、對地方教育事務之適法監督。
三、執行全國性教育事務,並協調或協助各地方教育之發展。
四、中央教育經費之分配與補助。
五、設立並監督國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
六、教育統計、評鑑與政策研究。
七、促進教育事務之國際交流。
八、依憲法規定對教育事業、教育工作者、少數民族及弱勢群體之教育事
    項,提供獎勵、扶助或促其發展。 
前項列舉以外之教育事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其權限歸屬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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