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 第 98 條第 1 項
處分機關告知之救濟期間有錯誤時,應由該機關以通知更正之,並自通知送達之翌日起算法定期間。
訴願法 第 92 條第 1 項
訴願決定機關附記提起行政訴訟期間錯誤時,應由訴願決定機關以通知更正之,並自更正通知送達之日起,計算法定期間。
21 行政處分因機關告知之救濟期間有錯誤,依法應以通知為更正,並自何時起算法定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