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
可是「訴訟利益」跟「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 」是如何畫上等號的?
回樓上
應該是這樣說
提起行政訴訟需要有具備訴訟權能,而所謂的訴訟權能是為了避免行政爭訟由主觀訴訟變為客觀訴訟(行政爭訟的目的在於保護個人權力或法律上利益),所以原告需要提出自己之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到損害。
參照行政訴訟法第4條1、2項 ,第5條皆有「認為其權力或法律上利益受損害者」之字眼
至於是否具備訴訟權能'通說透過保護規範理論,客觀探求規範意旨是否有保護特定人之意旨來探求人民是否有公權利或法律上利益。
44 行政訴訟類型中有關撤銷訴訟之一般要件為何? (A)須有行政命令之存在(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