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有關憲法規定總統得召集相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爭執之機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Lina Rain L 大一上 (2014/12/19)
第 5條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解釋憲法: 一、中央或地方機關,於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因行使職權 與其他機關之職權,發生適用憲法之爭議,或適用法律與命令發生有 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二、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 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 憲法之疑義.....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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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derek801204 小五下 (2018/08/16)
有關憲法規定總統得召集相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爭執之機制: |
6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19/03/19)
(A)須院與院發生爭執(O) 憲法 第 78 條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憲法增修條文 第 3 條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