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行政機關對於軍器、凶器及其他危險物,有為預防危害之必要時,依行政執行法上的規..-阿摩線上測驗
2F yanyan 幼兒園下 (2020/11/13)
沒入乃是由行政機關剝奪違反義務者之物的所有權,而將之移轉予公法人之行為,沒入屬終局性剝奪物之所有權之行為,一經沒入,所有權即強制移歸沒入機關所屬之公法人,因而與行政扣留之概念有所不同。 行政罰法 第 1 條 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而受罰鍰、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之處罰時,適用本法。但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 21 條 沒入之物,除本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以屬於受處罰者所有為限。 資料來源: https://www.lawbank.com.tw/treatise/dt_article.aspx?AID=D00002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