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下列何者非屬於即時強制? (A)對於意圖自殺者之管束 (B)為執行勒..-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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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陳氏 高三下 (2020/05/21)
行政執行法
第 36 條 一、對於人之管束。(A) (第37條第2款:意圖自殺,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者。) 二、對於物之扣留(D)、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 (第38條第1項:軍器、凶器及其他危險物,為預防危害之必要,得扣留之。) 三、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C) (火災發生已經是急迫的危險了,所以得為即時強制) 四、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必要處置。 第 28 條 前條所稱之間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代履行。 二、怠金。 前條所稱之直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 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 三、收繳、註銷證照。 四、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 (即他樓摩友補充:屬於直接強制) 五、其他以實力直接實現與履行義務同一內容狀態之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