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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商事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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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年 - 2003司法考试(卷三)#1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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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2年 - 2003司法考试(卷三)#11063 |
科目:
司法考试◆民商事法律制度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2年 - 2003司法考试(卷三)#11063
年份:
92年
科目:
司法考试◆民商事法律制度
65.吉林市甲公司与长春市乙公司发生服装买卖合同纠纷,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双方当事人约定并请求仲裁庭在裁决书中不要写明下列事项。对此请求,下列哪些事项仲裁庭可以准许?
(A)仲裁请求?
(B)争议事实
(C)裁决理由?
(D)仲裁费用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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