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大陸地區人民某甲在臺灣設戶籍未滿 7 年,得從事下列何種職務或工作? (..-阿摩線上測驗
1F minoz2009 國二上 (2014/11/21)
兩岸條例§21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 設有戶籍滿十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 (構 ) 人員及組織政黨;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不得擔任情報機關 (構) 人員,或國防機關 (構) 之下列人員: 一、志願役軍官、士官及士兵。 二、義務役軍官及士官。 三、文職、教職及國軍聘雇人員。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得依法令規定擔任大學教 職、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或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不受前項在臺灣地 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之限制。 前項人員,不得擔任涉及國家安全或機密科技研究之職務。 |
2F TheFrog 大一下 (2022/08/05)
臺灣地區人民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21條 第1項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B)、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A)及組織政黨(C);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不得擔任情報機關(構)人員,或國防機關(構)之下列人員: 一、志願役軍官、士官及士兵。 二、義務役軍官及士官。 三、文職、教職及國軍聘雇人員。 第2項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得依法令規定擔任大學教職(D)、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或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不受前項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之限制。 第3項 前項人員,不得擔任涉及國家安全或機密科技研究之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