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護照條例簽證施行細則 單次入境 不超過六個月第 11 條本條例第十一條所稱長期居留,指擬在我國境內作超過六個月之居留者。駐外館處簽發之居留簽證一律為單次入境,其簽證效期不得超過六個月;持證人入境後,應依法申請外僑居留證。在我國境內核發之居留簽證,僅供持憑申請外僑居留證,不得持憑入境。
16 駐外館處簽發之居留簽證,其簽證效期,依規定不得超過多久? (A)3 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