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屬實施面談辦法第2條: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團聚、居留或定居之面談,應依臺灣地區
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其相關規定辦
理。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10 條之 1
25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10 條之 1 規定,大陸地區人民基於..-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