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下列有關地上權之敘述,何者正確? (A)有支付地租之訂定者,其地上權人拋棄..-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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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bert0101 國二上 (2014/10/25)
民法第835條地上權定有期限,而有支付地租之約定者,地上權人得支付未到期之三年分地租後,拋棄其權利。 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而有支付地租之約定者,地上權人拋棄權利時,應於一年前通知土地所有人,或支付未到期之一年分地租。.....看完整詳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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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Michelle.kuo1 幼兒園下 (2021/03/16)
(A)民法第835條(民國99年2月3日修正) Ⅰ地上權【定有期限】,而【有支付地租之約定者】,地上權人得支付【未到期之3年分地租】後,拋棄其權利。 Ⅱ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而有支付地租之約定者,地上權人拋棄權利時,應於【1年前通知】土地所有人,或支付【未到期之1年分地租】。 (B)民法第837條 地上權人,【縱因不可抗力】,妨礙其土地之使用,【不得請求】【免除】或【減少】租金。 (C)民法第838條(地上權移轉登記) Ⅰ地上權人【得將】其權利【讓與他人】或【設定抵押權】。但契約另有約定或另有習慣者,不在此限。 Ⅱ前項約定,【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Ⅲ地上權與其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不得分離而為讓與】或【設定其他權利】。 (D)民法第841條 地上權【不因】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之滅失而消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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