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舊)民法及郵政法規(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已刪除】34.國內郵件查詢期限為何,逾該期限者,郵局得不予查詢,並不負補償責任?
(A)交寄之日起 3 個月
(B)交寄之次日起 3 個月
(C)交寄之日起 6 個月
(D)交寄之次日起 6 個月 .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困難
1F
Joe 高三下 (2015/10/10)

郵政法

第三十四條寄件人或收件人之補償請求權,自郵件交寄之日起,逾六個月不行使而消滅。 
寄件人或收件人,如於前項期間內曾向中華郵政公司查詢該郵件者,以已經請求補償論。 
補償請求權跟查詢期限,好容易混淆@@
2F
哈囉哈 高三上 (2020/05/18)

已修法  答案應為D

掛號郵件之查詢期限自交寄之次日起算六個月。但國際快捷郵件之查詢期

限自交寄之次日起算四個月。
逾前項查詢期限者,郵局得不予提供查詢,並不負補償責任。

3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20/05/18)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D

【已刪除】34.國內郵件查詢期限為何,逾該期限者,郵局得不予查詢,並不負補償責任..-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