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之提示期限
1.發票地與付款地在同一省(市)區內者,發票日後七日內。
2.發票地與付款地不在同一省(市)區內者,發票日後十五日內。
3.發票地在國外,付款地在國內者,發票日後二個月內。
75.支票發票地在臺北市,而付款地在桃園縣,則執票人應於發票日後多久爲付款之提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