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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58營利事業對於候選人競選經費捐贈之上限為:
(A)二十萬元
(B)三十萬元
(C)五十萬元
(D)一百萬元


答案:D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cherish 小二上 (2017/09/14)
答案應改成 100萬元關於政治獻金的規定自106年4月19日起已經從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改由政治獻金法規定了。政治獻金法 第17條(對政黨、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之限制)對同一政黨、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下列金額:   一、個人:新臺幣三十萬元。   二、營利事業:新臺幣三百萬元。   三、人民團體:新臺幣二百萬元。   政黨對同一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依前項第三款規定。   對不同政黨、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下列金額:   一、個人:新臺幣六十萬元。   二、營利事業:新臺幣六百萬元。   三、人民團體:新臺幣四百萬元。   政黨對不同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依前項第三.....看完整詳解
3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7/09/15)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D
4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7/09/15)

原本題目:

658營利事業對於候選人競選經費捐贈之上限為: (A)二十萬元 (B)三十萬元 (C)五十萬元 (D)三百萬元

修改成為

658營利事業對於候選人競選經費捐贈之上限為: (A)二十萬元 (B)三十萬元 (C)五十萬元 (D)一百萬元

5F
哈憨奇 高三上 (2024/02/02)

館長捐給柯p一百萬

658營利事業對於候選人競選經費捐贈之上限為: (A)二十萬元(B)三十萬元(..-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