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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行政法(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關於行政機關裁處行政罰前應給予陳述意見的例外情形,何者非屬正確
(A)法律有特別規定得不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機會
(B)情況緊急如給予陳述意見顯然微背公益
(C)影響權利或自由之內容及程度顯屬輕微
(D)如給予陳述意見這,顯然不能遵守法定期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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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最佳解!
旗書吾名 高三下 (2014/11/20)
行政罰法42(裁處前之陳述意見)行政機關於裁處前,應給予受處罰者陳述意見之機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1.依行政程序法39,通知受處罰者陳述意見。2.依職權或依43條舉行聽證。3.大量作成同種.....看完整詳解
6F
愛作夢的平凡人 高三下 (2015/04/25)
行政罰雖然是行政處分之一種,但即使罰得輕微畢竟是要罰,處罰之前不給予陳述意見顯然不合人民法之感情.例如警察開紅單之前跟人民說,只罰300而已,去繳就對了,不用講那麼多.不給陳述意見,人民只會有錯愕和憤怒而已.
故,行政罰42不將處罰輕微的情況納入例外(即,輕微仍須給陳述意見),應有道理.而不同於行政程序法103,機關所為一般性不利的負擔處分,影響人民權利義務尚屬輕微就可以不用給陳述意見.
7F
原子力量 大二下 (2017/05/31)


§103
  1.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行政機關得不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
    1. 一、大量作成同種類之處分。
    2. 二、情況急迫,如予陳述意見之機會,顯然違背公益者。
    3. 三、受法定期間之限制,如予陳述意見之機會,顯然不能遵行者。
    4. 四、行政強制執行時所採取之各種處置。
    5. 五、行政處分所根據之事實,客觀上明白足以確認者。
    6. 六、限制自由或權利之內容及程度,顯屬輕微,而無事先聽取相對人意見之必要者。
    7. 七、相對人於提起訴願前依法律應向行政機關聲請再審查、異議、復查、重審或其他先行程序者。
    8. 八、為避免處分相對人隱匿、移轉財產或潛逃出境,依法律所為保全或限制出境之處分。


§42
  1. 行政機關於裁處前,應給予受處罰者陳述意見之機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1. 一、已依行政程序法§39規定,通知受處罰者陳述意見。
    2. 二、已依職權或依§43規定,舉行聽證。
    3. 三、大量作成同種類之裁處。
    4. 四、情況急迫,如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顯然違背公益。
    5. 五、受法定期間之限制,如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顯然不能遵行。
    6. 六、裁處所根據之事實,客觀上明白足以確認。
    7. 七、法律有特別規定。


8F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 研一下 (2018/04/28)

本題考的是行政罰法第42條行政程序法第103條(A)(B)(D)皆為行政罰法第42條中,裁罰性之不利處分應給予陳述意見的例外情形,而(C)則為行政程序法第103條中,一般性之不利處分應給予陳述意見的例外情形

一般性之不利處分應給予陳述意見的例外情形中,只有以下四種情形不適用裁罰性之不利處分

一、行政強制執行時所採取之各種處置。
二、限制自由或權利之內容及程度,顯屬輕微,而無事先聽取相對人意見之必要者。
三、相對人於提起訴願前依法律應向行政機關聲請再審查異議復查重審或其他先行程序者。
四、為避免處分相對人隱匿移轉財產潛逃出境依法律所為保全限制出境之處分。

關於行政機關裁處行政罰前應給予陳述意見的例外情形,何者非屬正確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