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有關本保險之保險金額,依據旅行業種類的不同,其上限規定:(一) 綜合旅行業:新臺幣六千萬元。
(二) 甲種旅行業:新臺幣二千萬元。
(三) 乙種旅行業:新臺幣八百萬元 。
(四) 綜合、甲種旅行業每增設分公司一家,應增加新臺幣四百萬元,乙種旅行業每增設分公司一家,應增加新臺幣二百萬元。
旅行業已取得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足以保障旅客權益之觀光公益法人會員資格者,其履約保證保險應投保最低金額如下,不適用前項之規定:
(一)綜合旅行業新臺幣四千萬元。
(二)甲種旅行業新臺幣五百萬元。
(三)乙種旅行業新臺幣二百萬元。
(四)綜合旅行業、甲種旅行業每增設分公司一家,應增加新臺幣一百萬元,乙種旅行業每增設分公司一家,應增加新臺幣五十萬元。
66旅行業辦理旅客出國及國內旅遊業務,投保履約保證保險,其中,綜合旅行業投保最低..-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