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技術規範及試驗方法一、適用範圍: 消防安全設備緊急供電系統之電源、控制回路、警報、監視及通信線 路使用之耐燃電纜,適用於交流 6.6kV 以下之電壓者,其構造、材 質及性能等技術上之規範及試驗方法,應符合本基準之規定。二、用語定義:(一)電纜:主要構造由導體、絕緣體及被覆組成者。(二)低壓電纜:電纜耐電壓在 600V 以下者。(三)高壓電纜:電纜耐電壓超過 600V 者。(四)導體:用於導通、傳導電流之金屬。
66 依耐燃電纜認可基準規定,下列何者屬「高壓電纜」? (A)電纜耐電壓超過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