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42歲女性無慢性病史,成人預防保健檢查報告:身高158公分、體重64公斤、腰圍88公分、血壓136/88
mmHg、空腹血糖106 mg/dL、總膽固醇198 mg/dL、三酸甘油脂325 mg/dL、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52 mg/dL。 依前述情況,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依照臺灣標準屬於肥胖
(B)空腹血糖偏高
(C)高三酸甘油脂血症
(D)符合代謝症候群之診斷標準
統計: A(586), B(74), C(13), D(78), E(0) #2866484
詳解 (共 4 筆)
64/1.582=25.6369 還不到27所以還沒到達肥胖的標準
考試沒計算機的話大概抓身高(cm)-90當標準
BMI
|
正常 |
24 |
過重 |
27 |
輕度肥胖 |
30 |
中度肥胖 |
35 |
重度肥胖 |
27×1.62=69.12 大約160-90
27×1.72=78.03 大約170-90
27×1.82=87.48 大約180-90
新陳代謝症候群(Metabolic syndrome) = Insulin resistance syndrome
診斷:5 項符合 3 項以上
|
腹部肥胖:腰圍 |
男>90,女>80 |
|
高血壓 |
收縮壓≧130mmHg或舒張壓≧85mmHg |
|
高血糖 |
空腹>100mg/dL |
|
高血脂 |
三酸甘油酯偏高空腹:≧150mg/dL |
|
|
HDL偏低男<40mg/dL 女<50mg/dL |
空腹:沒有攝取熱量達8小時 、LDL不是標準
腰圍88公分(女>80)、血壓136/88 mmHg(≧130/85mmHg)、空腹血糖106 mg/dL(>100mg/dL)、三酸甘油脂325 mg/dL(空腹:≧150mg/dL)
五項已經有四項達標。
(B) 空腹血糖偏高 空腹血糖106 mg/dL(>100mg/dL)、
(C) 高三酸甘油脂血症 三酸甘油脂325 mg/dL(空腹:≧150mg/dL)
https://app.yamol.tw/item/1065466
68 以下為一份成人預防保健檢查報告:基本資料:男性,45 歲;疾病史:慢性肝炎;長期用藥:無;健康行為:吸菸(1 包/天)、經常喝酒、不嚼檳榔、偶爾運動;健檢資料:身高 162 公分、體重 78 公斤、血壓 114/65 mmHg、脈搏 61 次/分、腰圍 95 公分、BMI 29.72;理學檢查無明顯異常;尿液檢查無異常;血液檢查無異常;生化檢查:Alb 3.9 g/dL, Globulin 3.1 g/dL, AST 48 U/L, ALT 67 U/L, Sugar AC 98 mg/dL, T-CHO 200 mg/dL, TG 140 mg/dL, BUN 14 mg/dL, Cre 1.1 mg/dL, Uric acid 8.0 mg/dL,此病人檢查結果的判讀何者錯誤?【100-1三】
(A) 病史有慢性肝炎加上異常肝功能,需進一步檢查病因
(B) 病人依行政院衛生署的標準可診斷為肥胖症
(C) 病人依行政院衛生署的標準可診斷為代謝症候群
(D) 需建議病人以治療式生活型態來降低心血管疾病的危險因子
|
腹部肥胖:腰圍 |
男>90,女>80 |
|
高血壓 |
收縮壓≧130mmHg或舒張壓≧85mmHg |
|
高血糖 |
空腹>100mg/dL (空腹:沒有攝取熱量達8小時) |
|
高血脂 |
三酸甘油酯偏高空腹:≧150mg/dL |
|
LDL |
HDL偏低男<40mg/dL 女<50mg/dL |
https://app.yamol.tw/item/1095010
66 謝小姐,25 歲,至門診主訴最近體重增加,希望能減重。經理學檢查及病史詢問後,資料如下:身高 160 cm,體重 64 kg,腰圍 76.5 cm,臀圍 80.5 cm,最近一年體重增加約 5 kg,月經規則。血壓 138/88 mmHg,心跳 76/min,其他無明顯異常。依行政院衛生署之體位標準,請問下列的評估及治療方式何者較適當?【97-1三】
(A) 屬重度肥胖,應馬上予以減重手術治療
(B) 屬中度肥胖,且為中央性肥胖,應馬上給予藥物治療
(C) 屬輕度肥胖,應給予適當的飲食控制及運動治療,並輔以藥物治療
(D) 屬體重過重,並無中央性肥胖,應先予以飲食指導及運動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