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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22 下列何種身分行為無須以書面為之?
(A)生父認領非婚生子女
(B)子女姓氏之約定
(C)夫妻財產制之訂立
(D)配偶一方冠他方之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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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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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島雯 高二上 (2014/11/17)
(B)民1059: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C)民1007: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變.....看完整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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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腿泡芙 研二下 (2021/09/24)

第 1065 條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


第 1059 條

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未約定或約定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之。

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前二項之變更,各以一次為限。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一、父母離婚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


第 1007 條

夫妻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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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大四下 (2022/03/01)

用書面這樣大家不就知道我是小王了

所以不用書面 偷偷來就可以了


(B)民1059: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
(C)民1007: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立、變更或廢止,應以書面為之。
(D)民1000:夫妻各保有其本姓。但得書面約定以其本姓冠以配偶之姓,並向戶政機關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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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佳茵 大四下 (2022/03/15)

認領是事實行為,只要有撫養的事實存在
生父就已經認領了,不須法院承認
生父後續可以用準正讓孩子從非婚生子女成為婚生子女
因其有血緣關係,之後爭遺產時也會有此子的一份

所以只要沒有撫養行為(射後不理)
生父既未認領也未準正,在法律上就只是提供精子的陌生人罷了
無法繼承遺產

22 下列何種身分行為無須以書面為之? (A)生父認領非婚生子女 (B)子女姓..-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