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法第34條第3項規定為底價開標後至決標前,仍應保密,決標後除有特殊情形外,應予公開。但機關依實際需要,得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底價。
32機關得依採購法第34條第3項規定,於招標文件預先載明固定之契約金額或相關費率..-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