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機關依採購法第27條第1項辦理招標公告無需刊登: (A)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阿摩線上測驗
1F Capt. 小一下 (2018/10/22)
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第7條 依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辦理之招標公告,應登載下列事項:n 一、有案號者,其案號。n 二、機關之名稱、地址、聯絡人(或單位)及聯絡電話。n 三、招標標的之名稱及數量摘要。有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者,其擴n 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n 四、招標文件之領取地點、方式、售價及購買該文件之付款方式。n 五、收受投標文件之地點及截止期限。n 六、公開開標者,其時間及地點。n 七、須押標金者,其額度。n 八、履約期限。n 九、投標文件應使用之文字。n 十、招標與決標方式及是否可能採行協商措施。n 十一、是否屬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n 十二、是否適用我國所締結之條約或協定。n 十三、廠商資格條件摘要。n 十四、財物採購,其性質係購買、租賃、定製或兼具二種以上之性質。n 十五、是否屬公共工程實施技師簽證者。n 十六、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