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契約要項 第45條
逾期違約金,為損害賠償額預定性違約金,以日為單位,擇下列方式之一計算,載明於契約,並訂明扣抵方式:
(一) 定額。
(二) 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
前項違約金,以契約價金總額之百分之二十為上限。
第一項扣抵方式,機關得自應付價金中扣抵;其有不足者,得通知廠商繳納或自保證金扣抵。
18逾期違約金,為損害賠償預定違約金,以日為單位,請問下列情形何者不宜: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