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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捷運概述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4關於附屬事業經營之敘述下列何者為非?
(A)不得於禁止飲食區內販賣食品、飲料、檳榔、香菸及口香糖等物品
(B)附屬事業之經營,其貨物堆積、存放、進出及服務方式,盡量不影響捷運系統或鄰近地區之交通、安全、衛生及觀瞻即可
(C)於捷運系統車站內經營餐飲服務業之附屬事業,不得使用瓦斯及火源,並應符合相關消防法令之規定
(D)營運機構得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與捷運系統接轉運輸有關之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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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最佳解!
Wilson Wu 高一下 (2015/01/12)
高雄市大眾捷運系統附屬事業經營管理辦法第六條 附屬事業之經營,不得於禁止飲食區內販賣食品、飲料、檳榔、香菸及口香糖等物品。(A)附屬事業之經營,其貨物堆積、存放、進出及服務方式,不得影響捷運系統或鄰近地區之交通、安全、衛生及觀.....看完整詳解
2F
高一下 (2015/01/14)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B
3F
112年已上岸,擺脫爛上司 博二下 (2023/04/11)

大眾捷運法 第 37 條
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得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兼營其他附屬事業。

臺北大眾捷運系統附屬事業經營管理辦法 第  六  條
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附屬事業之經營,不得於禁止飲食區內販賣食品,飲料、檳榔、香菸及口香糖等物品。
附屬事業之經營,其貨物堆積、存放、進出及服務方式,不得影響大眾捷運系統之交通、安全、衛生及觀瞻。

14關於附屬事業經營之敘述下列何者為非? (A)不得於禁止飲食區內販賣食品、..-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