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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以有價證券為信託者,非依規定於證券上或其他表彰權利的文件上載明為信託財產,其法律效力為何?
(A)其信託行為無效
(B)不得對抗第三人
(C)其信託關係不成立
(D)委託人得撤銷其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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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蓉蓉 國三下 (2016/10/14)
信託法第四條規定:(1)以應登記或註冊之財產權為信託者,非經信託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2)有價證券為信託者,非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看完整詳解
2F
李多特 大二下 (2017/02/20)

有沒有載明為信託財產,只會影響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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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回家之路 大一上 (2019/06/15)

記憶:總共有三種

兩種都是不得對抗第三人。

最後一種股票的,是不能對抗“公司”

7.以有價證券為信託者,非依規定於證券上或其他表彰權利的文件上載明為信託財產,其..-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