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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民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9 甲與乙於民國(下同)103 年 10 月 1 日簽訂買賣契約將自有古董錶以新臺幣(下同)20 萬元出售予乙,約定同年 11 月 1 日交付該錶予乙。但同年 10 月 5 日不知情的丙向甲表示願以 25 萬元之價格購買該古董錶,甲同意出售,並當場銀貨兩訖。關於乙如何主張其權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基於買賣契約所生之債權得向甲請求交付該錶,並移轉該錶所有權。甲對乙須負可歸責給付不能之損害賠償責任
(B)乙基於買賣契約所生之債權得向丙請求交付該錶,並移轉該錶所有權。甲對丙須負可歸責給付不能之損害賠償責任
(C)乙基於所有權得向甲請求交付該錶。甲對乙須負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責任
(D)乙基於所有權得向丙請求交付該錶。甲對丙須負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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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1F
黃詠翔 大一下 (2017/02/12)

依據民法第761條的規定,甲將古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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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黃珞雅 大二下 (2021/10/08)
第 761 條 動產物權之讓與,非將動產交付,不生效力。但受讓人已占有動產者,於讓與合意時,即生效力。 讓與動產物權,而讓與人仍繼續占有動產者,讓與人與受讓人間,得訂立契約,使受讓人因此取得間接占有,以代交付。 讓與動產物權,如其動產由第三人占有時,讓與人得以對於第三人之返還請求權,讓與於受讓人,以代交付。
3F
御安 大三上 (2021/12/07)
先搶先贏

全世界都一樣

9 甲與乙於民國(下同)103 年 10 月 1 日簽訂買賣契約將自有古董錶以新..-阿摩線上測驗